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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46043-2025 塑料 再生塑料可追溯性和環境因素評估指南
范圍
本文件提供了再生塑料可追溯性方法的指導,給出了可回收塑料材料的分類和標識、可回收塑料材料表征和由輸入材料控制、再生生產過程控制、再生塑料表征、綠色工廠評價、再生塑料標識和標志、可追溯性保證等步驟組成的可追溯性信息。
本文件還提供了再生塑料生命周期環境因素評估方法的指導,給出了環境因素評估檢查涵蓋的信息。
本文件適用于再生塑料全流程的追溯和環境因素評估。
術語和定義
GB/T 40006.1 界定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廢棄物 waste
持有者丟棄、有意丟棄或被要求丟棄的任一材料或物品。
[來源:GB/T 2035-2024, 3.1436,有修改]
可回收塑料材料 recyclable plastic material
(塑料廢棄物的再循環)能從固體廢棄物中轉移、分離或移出的,用于再循環或代替全新原材料的塑料材料。
原生塑料 virgin plastic
未經使用或加工(最初制造所需的加工除外)的塑料,其形態可以是顆粒、小粒、粉末或絮狀等。
[來源:GB/T 2035-2024, 3.1424]
再生塑料 recycled plastic
利用廢棄的塑料加工而成的用作原用途或其他用途的塑料,但不包括能量回收。
注1:從廣義上講,塑料的再生包括邊角料或廢棄制品的任何再利用,如解聚以回收有機化學品等過程。
注2:再生塑料能再配或不配填料、增塑劑、穩定劑、顏料等。
[來源:GB/T 45090-2024, 3.1]
消費前 pre-consumer
從制造過程中生產的塑料。
注1:本術語不適用于再利用材料。如給定加工過程中產生的、在同一加工過程中能夠收集并再加工的回用料、破碎料或碎料。
注2:有時候使用同義術語"工業生產后的材料(post-industrial material)"。
[來源:GB/T 2035-2024, 3.993,有修改]
消費后 post-consumer
使用后 post-use
由產品的終端用戶產生的已失去了其原有使用功能或不能再使用的塑料,包括從流通鏈中退回的材料。
[來源:GB/T 2035-2024, 3.984,有修改]
挑戰測試 challenge test
一種合格回收再生過程的試驗檢驗。
注:在此過程中以規定的量引入特定的污染物或受損材料,以檢驗回收再生過程能否生產出具有某些特定性能的材料。
生命周期 life cycle
產品系統中連續和相互關聯的階段,從自然資源中獲取或生成原材料,直至最終處置。
[來源:GB/T 40318-2021, 3.6]
可追溯性 traceability
追溯客體的歷史、應用情況或所處位置的能力。
注:當考慮產品或服務時,可追溯性涉及:
——原材料和零部件的來源;
——加工的歷史;
——產品或服務交付后的分布和所處位置。
[來源:GB/T 19000-2016, 3.6.13]
環境因素 environmental aspect
一個組織的活動、產品或服務中與環境或能與環境發生相互作用的要素。
[來源:GB/T 40318-2021, 3.3]
環境影響 environmental impact
由組織的環境因素,全部或部分地給環境造成的不利或有益的變化。
[來源:GB/T 40318-2021, 3.4]
總則
可追溯性
再生塑料生產全流程宜遵循規定的程序,并使該程序具有可追溯性。通過對可回收塑料材料分類和標識、表征,以及給出的可追溯性方法和步驟,使再生塑料生產企業使用可追溯的可回收塑料材料制備再生塑料,為最終用戶提供質量保證的產品。在此過程中為安全使用可回收塑料材料,可回收塑料材料供方宜提供給再生塑料生產企業可回收塑料材料來源及其材料組成的必要信息。
環境因素評估
通過對回收和生產、銷售、使用及壽命結束(報廢)的再生塑料生命周期對環境因素影響的評估方法指導,使再生塑料生產全流程參與人員明確其所承擔的相應責任,同時明確并公開各步驟對環境影響的信息。
可追溯性方法
可回收塑料材料分類和標識
通則
可回收塑料材料宜以聚合物類型和來源分類,聚合物類型符號宜選自 GB/T 1844.1 規定的該聚合物代號,來源宜選自 GB/T 40006 (所有部分)分類和命名字符組1位置5,見表1。
聚合物類型和來源之間以"-"隔開;不同聚合物以"+"連接;不同來源以"+"連接。
單一聚合物單一來源
若可回收塑料材料的來源單一,并由單一聚合物類型組成,報告該材料的分類和來源信息。
示例:來自消費后農用品的聚乙烯薄膜,標識為:
聚乙烯(PE)-消費后農用品(代號:22)
簡化代號標識為:
PE-22
非單一聚合物單一來源
若可回收塑料材料的來源單一,但由非單一聚合物類型組成,報告該材料不同聚合物的分類和來源信息。
示例: 來自消費后工業品的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和聚碳酸酯共混物,標識為:
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ABS)+聚碳酸酯(PC)-消費后工業品(代號:21)
簡化代號標識為:
ABS+PC-21
單—聚合物非單—來源
若可回收塑料材料的來源非單一,但由單一聚合物類型組成,報告該材料的分類和來源信息。
示例1:來自消費后農用品的聚乙烯薄膜和消費后生活日常用品的聚乙烯薄膜,標識為:
聚乙烯(PE)-消費后農用品(代號:22)+消費后生活日常用品(代號:23)
簡化代號標識為:
PE-22+23
示例2:來自消費前的聚酰胺和消費后工業品的聚酰胺,標識為:
聚酰胺(PA)-消費前(代號:1X)+消費后工業品(代號:21)
簡化代號標識為:
PA-1X+21
非單—聚合物非單—來源
若可回收塑料材料的來源非單一,由非單一聚合物類型組成,報告該材料的分類和來源信息。
示例:來自消費后生活日常用品的聚丙烯和消費后農用品的聚乙烯,標識為:
聚丙烯(PP)-消費后生活日常用品(代號:23)+聚乙烯(PE)-消費后農用品(代號:22)
簡化代號標識為:
PP-23+PE-22
未分類
如可回收塑料材料供方無法給出其分類信息, 則宜按"未分類"或"無信息"并以字母"X"標識。
可回收塑料材料表征
通則
可回收塑料材料供方宜提供該批可回收塑料材料的基本特征信息,見表2;還可提供其可選特征信息,見表3。表2為用于再生利用的可回收塑料材料宜提供的基本信息。表3為描述該批可回收塑料材料的附加特征信息,可增加可回收塑料材料的利用價值。
可回收塑料材料相關各方還可協商增加其他的表征項目和信息。供方可提供,或買方需要時,提供可回收塑料材料中可能妨礙再生利用的物質及其濃度(含量)的信息,并通過可追溯性分析,說明獲取該信息的方式。
供方宜提供盡可能多的信息,說明所報告的任何特性是否為可回收塑料材料原始的特性,或是否已在該批可回收塑料材料的代表性樣品上測試得到的特性。
基本特征信息
可回收塑料材料的基本特征信息見表2。
可選特征信息
根據可回收塑料材料的聚合物類型,宜從表3中選擇相應的測試項目作為可回收塑料材料的可選特征信息。
注:可回收塑料材料的其他測試項目見 GB/T 40006 (所有部分)。
試驗方法
含水量a/% GB/T 451281
a 含水量試驗方法見 GB/T 40006 中相應部分,GB/T 45128 給出了通用含水量測試方法。
GB/T 45128-2025 塑料 含水量的測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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