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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XJWA 004-2024 杏子酒
范圍
本文件規定了杏子發酵酒的術語和定義、工藝要求、工藝、檢驗檢測、技術要求、理化指標、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識、包裝、運輸和貯存。
本文件適用于新疆杏子鮮果為主要原料,添加酵母等輔料,經發酵釀造而成的杏子發酵酒。
術語和定義
請選擇適當的引導語。
杏子酒
以成熟的杏子為原料,在一定溫度條件下,經全部或部分酒精發酵釀制而成的,含有一定酒精度的發酵果酒。
工藝要求
原輔料
杏子
應采用綠色基地等栽培的杏子,并符合附錄A的規定。
白砂糖
應符合 GB/T 317 中優級及以上的規定。
食品添加劑
應符合 GB 2760 的要求。
工藝
工藝流程
杏子鮮果→挑選→去核→破碎→前發酵(加入白砂糖、酵母等)→皮渣分離→澄清→貯存→調配→過濾→殺菌→灌裝→包裝→成品。
關鍵工序
發酵應采用自動控溫系統,溫度控制在15~18°C,發酵時間控制在15d左右。
調配按設計配方進行調配,控制酒精度與標示值誤差小于±1%vol。
技術要求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應符合表1的規定。
理化要求
理化要求應合表2的規定。
檢驗方法
酒精度(20°C),%vol > 7.0 GB/T 15038
GB/T 15038-2006 葡萄酒、果酒通用分析方法
GB 5009.225-2023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酒和食用酒精中乙醇濃度的測定
京都電子KEM 高精度臺式酒精濃度測定儀 ALM-155
京都電子KEM 手持式數顯酒精濃度測定儀 DA-130N
